发布时间:2025-10-17 11:30:19    次浏览
只有“对其他生物伙伴产生一种同胞感”,人类才能安全地栖居于大地上。当这种感受升华到哲学层面时,大地伦理学诞生了。■王晓华近来,南方部分地区暴雨连绵,灾害再次困扰芸芸众生。在抗洪的过程中,再次反思完全以人为中心的发展观,想起了利奥波德的大地伦理学。面对洪水之类现象,最常见的说辞是“天灾”,但此类观点显然有悖于天人合一的古训:自人类的力量达到一定程度以后,他/她就已经与天地并立为三,既能赞天地之化育,又会破坏已有的平衡。如果说天灾是“极端”现象,那么,它就很可能牵连出“极端”的人事。最近的水灾就是一例。20世纪以来的造田和造城运动却使湖泊的面积不断萎缩;水失去了家园,必然四处流浪;流浪的水多了,就会形成洪灾;道理就是怎么简单。反观因果之链,问题的源头还是人,尤其是只考虑单一物种利益的伦理学。后者表面上将人推上高处,实则把使人沦落为无根的存在,而这意味着危险。从这个角度看,所谓的“自然灾难”实为寓言,它提醒人类重新为自己定位。事实上,早有人洞察了这个秘密。20世纪40年代,有个叫利奥波德的大哲就曾说过:只有“对其他生物伙伴产生一种同胞感”,人类才能安全地栖居于大地上。当这种感受升华到哲学层面时,大地伦理学诞生了:“从生态学的角度解释历史,清楚地说明人实际上只是生物体系中的一部分。迄今为止仅用人文观点来解释的诸多历史事件,实际上是人与土地之间的生物作用。”在他看来,以前的伦理学以人类为中心,没有形成涉及大地关系的道德观。大地如同奴仆,仍只是被占有的财产。面对大地时,人只要求特权而不讲义务,恣意索取而不考虑后果。随着人类力量的扩大,这种狭隘的伦理观念引发了连绵不断的生态危机。为了亡羊补牢,道德观念就必须向大地延伸,建立全新的生命伦理学。从大地伦理学诞生的时刻起,横亘在人类和自然之间的藩篱被拆除,道德的疆域扩展到所有生命领域,人开始追求更大范围的正义,日益尊重自己的异种伙伴和整个群落体系。这是飞跃,是质变,是革命。假如我们早一点接受大地伦理学,在反观当年的填湖运动中,不难发现一种狭隘的立场:只考虑人类的利益,忽略其他动物的福祉。作为大地的一部分,湖并不是人类的私有财产,而是众多生命的共同家园。鱼在其中游弋,飞鸟掠过湖面,芦苇和水草在浅滩上繁荣生长。水面每缩小一平方米,其他生命就会丧失同等面积的家园。随着众多湖泊的消失,物种消失的悲剧持续上演。由于物种和物种相互依存,因此,这种损失最终会影响人类的生存。对于许多人来说,大地伦理学即使不无道理,也诞生得太早了。只有当我们完成了基本的现代性计划,它才能被纳入议事日程。受制于这样的逻辑,许多人丧失了及时扩展心灵版图的机缘。于是,精神上的狭隘对应着行动上的短视,有关利益的言说遮蔽了大地伦理学的福音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不少领域的生态风险非但没有缩小,反倒变得更加触目惊心。德国诗人荷尔德林曾说:哪里有危险,哪里就有拯救。在21世纪的第16个年头,这句诗激发了我的期待之情:借助日益发达的当代传媒,洪水的意象早已映入亿万人的眼帘,但它是否会唤起反思的力量呢?我们能不能从此接受大地伦理学?如果答案是肯定的,那么,受益者将不仅仅是人类。(作者系深圳大学文学院教授)